手术无亲签,涉及法律与伦理的灰色地带。在医疗实践中,“亲属签字”是确保患者知情同意权的重要环节之一。《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侵权责任法》(2019年修订)均规定紧急情况下可由直系或旁系的成年家属代为签署相关文件以进行必要的抢救措施;但若未获得授权且情况不危及生命时则不能实施治疗性操作(如开刀)。然而在实际执行中存在诸多问题:部分医院因种种原因未能严格执行此项制度导致“非自愿”、“被强迫”、甚至伪造签名等情况时有发生引发争议并可能带来严重后果——包括侵犯了患者的自主决定权利、增加了医患矛盾以及潜在的法律风险等负面影响。“如何平衡好‘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同尊重个体选择之间关系”,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社会议题之—
: 在医疗领域,许多重大手术的进行往往需要患者亲属或法定代理人的签字同意,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如病人是孤寡老人、流浪者或是因特殊原因无法联系到家属时——“谁来为这次生命攸关的决定负责”便成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需由其监护人代行决定权”,但当这些“被遗忘的人”(the forgotten ones)面临紧急情况而无人能为其签署这份生死文书之时,“如何保障他们的权益并尊重医学伦常?”这一议题值得我们深入探讨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