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领域,有时会遇到患者无亲属或无法联系到家属的情况。这时手术室往往无人问津、陷入尴尬境地。《健康报》报道称,“谁为‘三无名’病人签字”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三名 ”指的是“ 无身份证明 、 无力自付医药费用 和 没有法定监护人(单位)的 ‘三类人员 ’”。,针对这一问题,《民法典》、《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内急救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 》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都做出了相关规定:对于紧急情况下不能取得近亲同意的患者治疗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要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建立 “先救治后付费”、“ 先抢救再收费”、 以及设立专项基金等方式来保障患者的权益 。
在冰冷的医院走廊里,灯光昏暗而刺眼,一位中年男子站在急诊室的门口焦急地等待着结果——他的父亲因突发疾病被紧急送入这里进行抢救和手术治疗。“没有亲人”,这四个字像一块巨石压在他的心头;他不知道当医生询问谁来签署这份生死攸关的手术同意书时该何去从……在这个充满希望与绝望交织的地方,“没有家人陪伴”、“无法联系到亲属”、或甚至是被遗弃的患者并不罕见。《中国新闻周刊》曾报道过这样一则案例:“2019年5月3日凌晨4点左右一名67岁老人突然发病倒在了自家门前……”由于未携带任何身份证明且手机密码锁死导致警方难以找到其家属最终由当地派出所民警代签了《病危通知书》,这些故事背后折射出的是社会对于‘孤寡’、 ‘失独家庭成员医疗权益保障问题以及法律上关于此类情况如何处理等深层次思考。” - “我该怎么办?” 面对着即将进行的重大外科操作及可能带来不可预知后果(如并发症),许多时候我们都会听到来自那些孤独无助者内心深处最真实也最为无奈的声音——“谁能为我做出决定?”“如果连自己都放弃了呢?” 在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中,《民法典》、《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颁布实施的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等相关文件均对涉及患者本人不能完全表达意愿情况下应采取何种方式来确保知情同意义务得到履行做出了明确规定 ,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往往因为各种原因而导致这一过程变得异常艰难复杂起来 ,尤其是针对那部分缺乏有效沟通渠道或者根本就找不到合适人选作为代表参与其中 的特殊群体而言更是如此 . , 如何更好地保护这类人群合法权益并给予他们必要的人文关怀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议题. 接下来我们将通过几个具体场景 来深入探讨这个问题:一位独自生活多年后患重病的老年女性 ; * 一个刚成年但尚未独立成家立业 、父母双亡/离异 且身边朋友稀少年轻人; 以及更广泛意义上讲, 所有处于类似境遇下需要接受治疗但又面临 着' 无 人可依 '困境的人们... 二、“代理权 ”之争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当病人丧失行为能力 时( 如昏迷状态), 其近亲亲属 (包括配偶子女) 应优先担任代理人角色 并负责作出相应决策 ;若不存在上述关系 则按照顺序依次考虑其他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责任能力的个人 或组织 (例如单位 ) 作为备选项 进行授权委托 ... 但现实却是残酷 而复杂的很多时候即使存在血缘 关系 也未必能保证彼此间信任 和默契程度足以应对这种极端状况 下所产生巨大压力 与风险 .... 由于信息不对称 等因素影响 还可能导致错误判断 或者利益冲突等问题发生 .. 因此寻找一个既能够充分了解 患者病情 又具备足够责任心 及专业素养的人士显得尤为重要 ! 三.“ 法制化进程中的挑战”——以某市为例 近年来随着国家层面 对于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视程度不断提高 相关政策法规也在不断完善之中...... 以北京市 为例 该地区于去年出台 了新规 定 要求所有三级以上公立综合 性医 事机构必须设立专门部门 负责接待和处理 因故未能及时赶到现场参加手 术 同意 书签订事宜人员...... 这无疑是一个积极信号表明政府正逐步重视起这一问题 但是仍需注意 到目前来看此项举措还仅限于个别城市范围内推广力度有限并且实际操作 中仍然会遇到诸多困难比如说资源分配不均衡等等..... 四.”人文精神回归 —— 社会各界共同关注 除了依靠法 制手段外 我们还需要看到更多来自于社 会各界的努力才能真 正 解决好这个 问题! 比如可以建立更加完善有效的 信息共享平台让每一个身处困顿 中的个体都能快速获得帮助和支持!同时鼓励志愿服 务 组织发展壮大 让志愿者们参与到这项工作中 去用爱心温暖每一位等待救治的灵魂....... 五. 回到开篇那位站 于急症室外忐" "